- 福建省监察厅副厅长柳红对系统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行是我省政府采购领域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全程监控机制的有益实践和工作成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挑战,需要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林贻武表示,做好系统工作需要落实以下三点要求。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林贻武表示,新系统部署推广应用不仅涉及到省直各有关部门,还涉及到监察、审计等其他监管部门。要保证系统建设应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这就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事情。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林贻武在讲话中,就如何落实推广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部署。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为贯彻国务院和省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自2016年初起,在福建省省纪委、监察厅的监督指导下,牵头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将原有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整合升级,开发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林贻武介绍,新系统包括公共服务、业务交易、监督管理三个子平台,具备电子交易、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分析预警、协作共享等主要功能,可以实现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一是规范代理机构选择。每年由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省直单位代理机构比选入围工作,通过集中评审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30-50家代理机构进行推荐,各采购单位自行选取15家以上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随机选择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特殊情况下指定代理机构的需提供单位的会议纪要说明,减少采购单位权力寻租空间。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一是建立比质比价制度。由各级财政部门收集、整理本级通用类商品的历史中标或成交价格,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便于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时“货比三家”。同时,采购验收过程应当有本单位采购需求部门以外的人员参与,出具的验收书要上传网络进行备案,防止供应商以次充好。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一是建立采购预算预警机制。建立集中采购品目商品价格比对库,采购人在线编制商品采购预算时,预算价格如超出同类商品历史成交价格一定幅度时,信息系统将预警提醒,要求调整采购预算或提交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后续采购活动,避免出现“高价采购”、“豪华采购”的现象。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一是精简业务环节。新系统将原有公开招标失败两次后才可变更采购方式调整为一次失败后即可变更,节约采购时间25天以上。取消公开招标前专家论证环节,改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专家论证,节约采购时间。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
- 新系统建立违规情形自动预警机制。新系统设置红、黄、蓝三种预警信号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时监控,对招标文件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和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进行自动排查,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