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保障“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的八大举措

    推进多方监督,对“采购需求”的编制行为增强约束与威慑力。加大《条例》的贯彻宣传力度,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相关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审查代理事项与要求,不得违法代理,发现不正常的“采购需求”,必须要及时提醒采购人纠正,不得迁就更不得与采购人共谋;各潜在供应商要加大事前审查与调研力度,对发现采购人编制的不正常的或带有倾向性的采购需求,要及时提出质疑;各采购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这样,通过构建多方位的监督网络,对采购人形成一种牵制与监督力量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6-24
  • 明确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职责

    镇江市级主管部门、部门预算单位职责:单位按规定编制和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调整预算申请,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政府采购计划,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加强政采预算监督考核力度

    镇江市财政局全方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监督考核,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审核和资金支付等环节,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财政局预算管理业务处室不予审批,集中采购机构不予采购,国库支付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规范采预算执行 强化计划管理

    2014年,镇江市财政局采购、预算、国库等处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模式,特别是预算执行作了重大创新: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下达后,由采购处扎口管理,采用“预算处切块下达、采购处扎口管理、业务处申请拨付”的管理模式。
    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政采预算编制做到了应编尽编

    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这一基础工作镇江市自2013年底着手改革,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入手,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两年来,镇江市的主要改革举措和具体措施取得了很好的实效。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深化政采预算管理的基本对策

    继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我国现行规范预算管理的基本法是预算法,但预算法中没有关于编制部门预算规定。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深化政采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新形势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应与时俱进,结合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要变革要求,创新并坚持与新一轮财税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深化政采预算管理的总体目标

    深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就是要严格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及新《预算法》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通过编制科学完整的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绩效评价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变革,促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全面走向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PPP项目采购尚未纳入预算管理

     作为新生事物,PPP现阶段在我国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财政部《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之一,就是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改革工作中力推将PPP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PPP模式内运转资金量巨大,仅2014年底财政部公布的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额就达1800亿元,但PPP模式中的政府出资部分目前没有正式纳入预算,财政部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亦未作任何规定,目前我国PPP模式的实践来看,各地、各领域PPP项目资金来源各异,呈现出五花八门的特点。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 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以及监督机制缺失

    政府采购预算监管力度不够,考评管理滞后。目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偏重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对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果缺乏跟踪问效的机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监督力度不够,特别是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以后,项目验收如何、合同履约如何、效果发挥如何等,缺少衡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结果评价不力,导致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负面评价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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