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限额标准”和“数额标准”有何区别?

作者: 发布于:2020-08-19 14:57: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在中央和各地定期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中,“限额标准”和“数额标准”都是必不可少的内容。那么,“限额标准”和“数额标准”有何区别呢?
  
  采购限额标准
  
  1.采购限额标准,是界定政府采购范围的要素之一。
  
  (注:有些地方的集中采购目录中叫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比如河北、海南、陕西等;也有些地方的集中采购目录中叫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比如北京、浙江、江苏、云南、河南等)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也就是说,某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从三个要素进行判断:1.采购主体是否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采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性资金;3.采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三要素中任何一条不满足,都不属于政府采购,也就不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1/7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