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答记者问
作者: 发布于:2018-12-10 11:51:17 来源:国家医保局
六、如何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试点办负责人:为确保试点达到促改革、见实效、惠民生的目标,在中选结果执行中,国家药监局、工信部等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一是确保药品质量过关。加强对中选品种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二是确保及时供应。夯实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的责任,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三是确保及时回款。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协议及时支付企业货款,医保基金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预付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基金直接向企业预付药款,调动企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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