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答记者问
作者: 发布于:2018-12-10 11:51:17 来源:国家医保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顺利推进。12月7日,国务院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启动部署会;同日,经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程序,经公证确认了拟中选结果,正式对外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这标志着此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一、为什么要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试点办负责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推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量价脱钩。现行招标采购中,普遍只招价格不带量,企业缺乏销量预期,难以实现药价明显下降。二是竞争不足。仿制药质量水平总体偏低,难以与原研药在同一水平上公平竞争,部分原研药品种价格长期明显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专利悬崖”迟迟未在中国发生。三是采购分散。采购层级较低,力量分散,导致议价能力不足,同时区域政策差异,影响了统一市场形成,弱化了市场竞争机制。四是政策缺乏协同。药品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措施衔接配合不够,难以协同发挥作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药品是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重要武器。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药品价格虚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定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我国医改深化发展的重要体现。长期以来,受制度环境和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尽管问题很多,但是难以实现根本性变革。2018年,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环境发生了积极变化。一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为公平竞争提供了质量基础。二是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理顺了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支付等的管理体制。三是以抗癌药减税为契机实施降价“组合拳”,形成了降低药价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社会对使用价格适宜的优质仿制药关注程度明显提高。这些变化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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