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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发展历程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8-11-26 13:40: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8年-
 
  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发布,药品集中采购由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管。
 
  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获得通过。随后,《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这标志着全国性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启动,讨论了多年的“采量采购”开始正式落地。从此,我国的药品集中采购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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