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发展历程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8-11-26 13:40: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00年-2008年
2000年,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6号)中明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
2001年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011308号)、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试行)》(卫规材[20011309号)等。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以公开招标为主要形式,以地(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但是这些政策存在着很多缺陷与不足,因此广受医药生产企业和医药商业企业的批评和反对。
2004年,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卫规材[20041320号)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两个文件,以解决前期集中采购中存在的重点问题。
从2004年开始,四川首先实行全省的药品集中采购。湖北、宁夏、广东等省份在2006—2007年相继开始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 在具体制度上各具特色。如四川的挂网限价模式、宁夏的“三统一”模式,广东的药品阳光采购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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