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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之发售询价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8-06-11 11:35: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询价公告或询价邀请函发出后,集采机构应向受邀请的供应商提供询价文件。询价文件需要收费的,售价应当按照弥补询价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询价文件售价依据。
 
  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应当在询价文件中予以明确,从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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