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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的内涵要义

作者: 发布于:2018-06-06 10:59: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就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谈判,就诸如货物制造、技术规格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价格、交易条件、其他相关条款等合同要件达成共识的过程。由于谈判中各因素相互关联,要求采购机构谈判人综合运用判断、谋略和相关常识。
 
  与招标采购的标的特点相比,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标的特点往往具有特别设计者或特殊竞争状况,很少能形成竞争状态的市场,也没有确定的价格。因此,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制造、供应、服务的成本存在不同估价时,就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谈判的方法。而在多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况下,采用竞争的方式,通过多轮谈判报价,对各种采购因素及内容细节在谈判过程中均可以进行充分分析讨论,使总体方案报价更接近适当的价格,并能加以调整,以取得价格上的共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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