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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出台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作者: 发布于:2018-03-01 15:18:58 来源:市财政局
   近日,连云港市印发新修订的《连云港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从2018年起,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进一步放活市场。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限额标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服务类由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货物单项或同批次预算在30万元、服务类5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实行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采购单位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进一步简政放权。另外,属于网上商城品目的,限额标准由20万提高至30万元,全市已推行“网上商城”电子采购,进一步丰富“互联网+政府采购”内涵,助推了政府采购向“智能化、透明化”转型。
 
  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是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及实行政府采购的重要基础,也是实施审计、监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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