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职责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17:19: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镇江市级主管部门、部门预算单位职责:单位按规定编制和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调整预算申请,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政府采购计划,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镇江市财政局职责: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合规性审核,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进行监管。譬如对于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该处相应做了以下几项工作:1、修订2016年度政府采购目录。2、制定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文件。对2015年改革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镇财采(2015)8号),作为全市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下发各单位。3、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培训。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该处编写了培训教材,对全市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就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行了培训辅导。4、结合市局“财政预算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方案”,优化政府采购执行程序,流程更清晰,操作更简便。
业务处指导归口业务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规范填列政府采购项目,按要求审核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以及项目的调整,统筹政府采购节余资金使用。国库处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定,审核用款计划和支付资金。对一般用款支付中属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不予支付。有关综合性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监督管理。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接受采购委托,实施项目采购,及时填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信息。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一个高效、完备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作者:王捷 朱朝阳 沈红生 陶然 徐志伟 张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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