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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采预算监督考核力度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17:03: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镇江市财政局全方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监督考核,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审核和资金支付等环节,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财政局预算管理业务处室不予审批,集中采购机构不予采购,国库支付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镇江市财政局同时借助局内部财政监察、外部审计部门的力量检查政府采购预算。譬如镇江市财政局对市审计局每年进行的财政同级审亟为重视,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都逐一加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2014年市局还对当年财政审计报告反映的2013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作了情况通报。要求对审计查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无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采购、应执行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等等问题一一整改,全市各预算单位包括审计未抽查单位,都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镇财采[2013]7号)、《镇江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镇财采[2014]4号)的要求,积极对照自查,早发现、早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在2014年继续发生。(作者:王捷 朱朝阳 沈红生 陶然 徐志伟 张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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