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预算编制做到了应编尽编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17:01: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这一基础工作镇江市自2013年底着手改革,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入手,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两年来,镇江市的主要改革举措和具体措施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第一是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根据镇江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管理需要和集中采购机构能力,财政部门每年及时修订完善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拓宽政府采购管理范围。2016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修订,遵照覆盖全面、品目清晰、贴合实际、方便操作的原则,征求各方意见,按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作了小范围的删改、增补,使之更贴近实际,方便执行。同时,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特点,结合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增加服务类项目集中采购品目,积极探索将更多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以及专业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服务类采购比重。
第二是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标准相结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镇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镇财规【2012】2号)为依据,部门单位添置、新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货物类项目执行国有资产配置预算标准的,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应符合配置标准要求,资产管理部门参与采购计划的审核,坚决做到不超量,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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