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规范预算管理 镇江在行动
作者: 发布于:2017-04-18 15:58: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我国自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在中国的财政体系内,积极推进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三驾马车之一,凸显公共财政所要求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一起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财政提高到国家治理的高度,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是重点工作之一。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实施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障。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修改后的《预算法》,从完善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等方面对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作出具体安排,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为了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镇江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并以以镇江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践为例,形成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研究》成果。
为了方便读者集中阅读和轻松阅读,本专题将“镇江市财政局课题组”的研究成功进行拆解的同时,集中刊发,供读者学习参考。(作者:王捷 朱朝阳 沈红生 陶然 徐志伟 张文军)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33期研修班现场花絮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