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制度 优化商品质量
作者: 发布于:2017-03-14 15:58: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一是建立比质比价制度。由各级财政部门收集、整理本级通用类商品的历史中标或成交价格,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便于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时“货比三家”。同时,采购验收过程应当有本单位采购需求部门以外的人员参与,出具的验收书要上传网络进行备案,防止供应商以次充好。
二是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加强对专家库的动态管理,重点解决“专家不专”的问题;推行语音自动抽取专家方式,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推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评价机制,设定“好、中、差”评价标准,对差评和好评达到一定次数分别采取暂停或优先抽取的奖惩措施,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三是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采购人自查、预算主管部门内部控制和财政部门随机抽查的监督检查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示”的监督检查要求,保障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