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优秀采购单位
作者: 发布于:2017-01-14 18:14: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采购单位作为买方,也是需求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采购单位预算编制是否规范、切实可行,采购需求制定是否科学、不偏不倚,与政府采购能否实现物有所值的结果息息相关。
在2016年政府采购活动中,他们严于律己、大胆创新,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支持政府采购改革,推动部门或系统采购行为日益规范,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规模逐年上升,管理水平日益提高。他们被称为“2016年度全国优秀采购单位”。
分别是: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山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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