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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财政年度 改善部门内部财务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11-28 15:20: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建议将财政年度由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以改变每个财政年度之初无正式预算的弊端,并将部门预算的有关内容写入《预算法》,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法律依据。

 
  部门的财会人员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部门预算的编制以及执行上,要注意资产管理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基础依据。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预测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收支,为编制滚动预算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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