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规范技术指标

作者: 发布于:2016-11-28 14:57: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不能变相地指定具体品牌,在实际工作中,尽管不同采购人之间的职能不尽相同,但对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一般商品而言,绝大部分供应商都可以满足其采购需求。可是在采购预算的实际编制过程中,却有一些预算编制人员竟通过具体技术指标,变相地为采购人指定采购品牌,甚至于还编制出了非某某品牌不可的指标体系。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其他供应商参与市场竞争的正当权利,还给将来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带来了麻烦和弊端。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退还磋商保证金

下一篇:签订采购合同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