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磋商大会
作者: 发布于:2016-11-17 15:31: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集采机构应在磋商文件预先规定的地点召开磋商大会,开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其议程如同开标仪式或竞争性谈判大会,即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评审工作程序,宣读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开启供应商响应文件等。
开启响应文件时,经由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其推选的公证机构检查密封情况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和磋商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磋商大会应当记录,并作为采购活动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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