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磋商供应商
作者: 发布于:2016-11-17 15:27: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有三种:①公开邀请: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条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②随机抽取: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三家以上,并向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函。③书面推荐: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其中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集采机构根据采购人和专家的书面意见,向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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