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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清出体制机制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3:57: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观点一、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优化评标专家抽取。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监督、检查及信誉评价,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对个别不顾职业道德,评标过程中掺杂个人倾向,以及存在与供应商串通等问题的评标专家,严肃处理,清除出评标专家队伍。将抽取评标专家时间提前,以利于专家提前安排时间,保证评标时及时到位。

 

  观点二、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清出体制机制管理,针对清出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预先制定一套健全的风险预防和监督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实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电子文档报财政部门备案,以防清出的代理机构在不移交档案的情况下一走了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退缴情况,及时将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采购人的履约保证金,及时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财政统一的招投标保证金专户,由财政或当地的集中采购机构统一负责投标保证金的退缴任务,以防预防保证金被挪用或被“卷款潜逃”,有效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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