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开公示 加强招标代理行业信息化建设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3:43: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观点一、实行公开公示,让采购代理由“幕后操作”转为“前台亮相”。每一个采购项目结束后,随时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项目情况、收费情况、考核情况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开公示,接受来自社会、参与项目投标供应商及评标专家、采购单位等的全方位监督,接受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把采购代理机构推至“前台”,真正实现“阳光采购”。
观点二、加强招标代理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构筑代理机构信息平台,建立招标代理数据库,对代理机构资格实施动态监管。 有关行政部门应进一步推广电子招标投标,为行业互联互通提供基础。尽快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及备案、异地远程评标、网上竞价、网上反拍等,不仅可解决目前招标代理机构文件存档、招标投标成本高、资源浪费等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评标效率,减少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同时也有利于监察、招标投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对预防招标投标领域的腐败行为有重要作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强化监督 严格考核制度
下一篇:加强行业自律 发挥协会作用
相关新闻
- 集采机构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权有本质区别
- 家具项目投标供应商减少 一线政采人建议这样做
- 凯旋路穿越陇海铁路供水管网改移工程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通知
- 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公告">关于调整华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公告
- 大鹏新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招标中标公告
- 大鹏新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招标公告
- 河北省检察院执法车项目投标供应商三大失误
- 河北省检察院执法车项目投标供应商三大失误
- 深圳: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最高罚20万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