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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作者: 发布于:2016-08-11 11:57: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观点一、加强培训,提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经办人政策业务水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确定相对固定专职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各级各地采购管理部门每年应举办1-2次业务培训活动,帮助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促其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网上申报、修改参数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

 

  观点二、建立代理机构人员培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不断改革发展和逐步完善的制度,其政策性、专业性强,执业人员必须及时在学习中掌握政府采购方面的新法规、新知识、新业务,不断更新、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财政部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代理机构所有执业人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省、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持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范围包括国家和本省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办法、政府采购实务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制作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和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和采购文件必须由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的从业人员签字或盖章后才能发布。

 

  观点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财政部门应定期组织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与考试。逐步培养一批既懂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又懂专业知识的高素质招标代理人才,将原来的程序型服务升级为技术咨询型服务。监管部门还应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考核评价,评选出业务水平高又遵纪守法的优秀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代理机构择优必选中给予加分,鼓励其继续依法经营、提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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