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信用制度建设问题及对策
问题:
供应商信用制度建设尚待完善。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供应商诚信问题逐渐凸显。部分供应商诚信意识淡薄,通过伪造虚假投标材料、串通作弊形式多样、用假冒伪劣产品履约等形式不择手段地获得订单,不仅给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运行造成很大障碍,也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和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果。电子化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在见不到供应商的情况下采购产品,供应商的诚信和售后问题更为突出。在全国供应商诚信系统还未建立的情况下,浙江、福建等省市政府已开始探索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监管措施,但由于采购电子化平台之间信息不流通,难以对失信的供应商形成有效的震慑,全国范围内的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亟待建立。
对策:
建立全国统一的基础数据库 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需要有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库、产品库、合同管理库等基础数据库。其中,供应商和专家数据库是最主要的部分。
一是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全国统一的采购平台,意味着供应商数量较多,分布较为复杂,对于供应商信用资格的认定尤为重要。建议借鉴较为成熟地区的发展经验,整合各地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设置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等级管理制度,定期"动态考核调整",建立了供应商市场行为与采购过程紧密关联的"奖惩机制"。同时,强化与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供应商诚信体系。
二是建立专家数据库分类管理制度。一方面,建议整合各省市专家库资源,成立全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同时加强对入库专家的动态管理,强化专家培训;对于违规的专家,列入黑名单,不再聘用。另一方面,在管理上要统一专家劳务费支出标准,建立评审专家抽取终端,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减少人为干预,增加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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