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成本报价认定方法二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7:40:35 来源:
当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可质询该投标人,经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虽说明理由但不能被认可的,再按无效标处理。这种做法操作起来要复杂一些,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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