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实行环境监测购买服务 公示53家检测服务机构名单

作者:杜娟 发布于:2016-05-18 09:58:5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实行环境监测购买服务

广州实行环境监测购买服务 公示53家检测服务机构名单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对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进行了公示,共有53家检测机构进入名单。据悉,环保部门通过制定统一规范的标准择优确定并公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单,各试点地区在名单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服务。这意味着空气、水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省控以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都可以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据介绍,2015年广东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除执法监测和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外,其他环境监测领域原则上均可向社会开放。此后,深圳、佛山、东莞、惠州和肇庆先后被列为试点城市。
 
  在此前的试点中,佛山、深圳对入围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机构,均采用认证制,但两地认证标准不一。如果企业跨区域进行服务,需异地重新认证,这不符合国家严控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综合各方面原因,广东对社会检测机构提出制定入围标准,实行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机构名录制管理。
 
  本次入围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名单的有效期为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对入围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将进行动态调整并建立退出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将共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予以查处或取消其入围资格。试点地区在名单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推行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非试点地区可根据需要参照使用名单。
 
  此外,为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广东将建设第三方环境监测可信监控平台。监测机构的信息、接受委托任务后的每一步工作等,都需要在网上留痕,实时跟踪实施动态,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