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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五类特定人群居家养老 政府帮购买服务

作者:石红星 发布于:2016-05-17 16:06:35 来源:广西新闻网
五类特定人群居家养老 政府帮购买服务

柳州市:五类特定人群居家养老 政府帮购买服务

   5月13日,记者从柳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作为柳州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实体招标工作,已于5月10日完成,苏州市昆山乐惠居养老服务中心中标。该中心在柳州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柳州爱父母养老服务中心”,将为五类特定人群提供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五类特定人群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援助、补助对象为具有柳州市市区户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的五类特定人群:
 
  60周岁以上城市散居“三无”老人;
 
  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低收入老人;
 
  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低保对象或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及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子女不在柳州市区工作的独居低收入老人;
 
  90周岁(含90周岁)以上的老人。
 
  注意审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委托社区(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并填写《柳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能证明其符合帮扶条件的相关要件,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
 
  审定程序为:
 
  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初审,对符合补助标准的老人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上报城区民政部门;
 
  城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柳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起始时间,并将相关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享受服务起始时间)登记入档;
 
  被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后,服务对象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将协助养老服务实体与服务对象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居家养老服务实体依约提供服务。政府则根据服务记录生成的服务月报,给服务实体支付相应补助资金。
 
  8月全面铺开
 
  被确定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帮扶对象,补助标准为:前四类每人每周可享受一次上门服务,每次2小时,按照25元/小时的养老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26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第五类人群,每人每两周可享受一次上门服务,每次2小时,按照25元/小时养老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13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类别重复者不累加,按照类别最高标准执行)。
 
  服务内容包括:助餐、起居、助浴、卫生清理、代办服务等生活照料服务,医疗协助、康复护理、健康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安装维修家具家电、清洗、疏通等家政类服务,精神支持、心理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还有紧急救助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务。
 
  据了解,除了招投标,目前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工作包括:开展市级平台建设的装修,组织核定五类帮扶人员名单,搭建城区、街道、社区平台,继续完成定点采购的各项任务,选出试点社区准备开展试运行等,预计8月服务可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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