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亿元非法疫苗流入18省 是怎么发生的?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6-04-28 11:06:58 来源:腾讯评论
5.7亿元非法疫苗流入18省 是怎么发生的?
疫苗虽正规,但存储不正规,风险确实存在
据警方披露的案情,庞某自2010年起,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疫苗,未经冷链存储,就行销18个省份。
之所以说“非法购进”,因为庞某没有进行疫苗经营的资质。虽然这些数量庞大的疫苗,都是从正规厂商或其医药代表处购得,但不代表这些疫苗就没有风险。
最大的风险,来自控温。因为疫苗是一种脆弱的生物制品,对温度敏感,存储要在冷库、运输要靠专用冷藏车。除极个别种类的疫苗需要在零下20℃的低温冷库中存放外,一般的疫苗,需存放在2℃到8℃的常温冷库中。
那我们来看看庞某是如何存储疫苗的。在警方抓捕庞某的当天,下了雨,有点冷,但她囤放疫苗的仓库内,室温也有14℃。这些疫苗,就这样静静地堆在仓库里,无冷库、无冰块。
其实,每种疫苗,都有一个在非冷藏环境下保证质量的时间极限。几乎每种疫苗在出厂前,也要做一个热稳定性试验。这样做,是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疫苗不得已暴露在自然环境时,也能保证一个有效性。
但是请注意,这仅仅是“不得已”“短暂”地暴露。而不是像庞某这样,长时间的让疫苗处在室温环境中。这样做的最大后果,正如北大专家所言,可能会造成“无效免疫”。
而无效免疫的最大后果,是死人,虽然概率很低。比如被狗咬了后,感染了狂犬病毒(低概率事件),又恰好打了失效的狂犬疫苗(低概率事件),然后只能死了。
除了“无效免疫”外,其他风险目前不好清晰判断。综合各类专家观点,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其他风险目前看来比较小。
“二类疫苗”地下销售产业链庞大
国内的人用疫苗分为两种。一种是免费、强制的,叫第一类疫苗;一种是收费、自愿的,叫第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主要由国企垄断,个人无法倒卖。二类疫苗向市场开放,自由竞争。形成地下销售产业链的,是第二类疫苗。
有些人好奇,这次涉事疫苗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为什么要经过疫苗贩子过一手?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因为疫苗贩子有渠道。庞某在下海前,曾是山东一医院的药剂科科长,方方面面的有些人脉。
在这条二类疫苗地下销售产业链中,有庞某这样的疫苗贩子,有疫苗制造企业,有医药代表,有各地疾控中心官员,这些人都能从中分得一杯羹。
为什么其中会牵扯到官员?虽说二类疫苗“面向市场”,但考虑到均衡利益,在多数地区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模式,即以县(区)级疾控中心为中转站,二类疫苗的来源,一部分从上级疾控机构进,一部分自己购买。
这里就有了运作空间,来看一个案例。邱志远,原来是揭阳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他利用职务便利,插手揭阳市二类疫苗买卖业务,通过私人渠道替揭阳下属4县,购买二类疫苗,然后再高价售给基层卫生院。
市一级如此,省一级的情况呢?著名记者王克勤,曾潜伏半年,写成《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一文,轰动全国。尽管这篇报道至今存在一些争议,山西有关部门也出面抗辩过好几次,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在山西二级疫苗市场,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现象。
那么,再回到庞某这起惊天大案,有两点需要追问。
其一,既然庞某没有任何资质,涉案的所有疫苗制造商,为什么会把疫苗卖给她?其二,既然庞某没有任何资质,向她购买疫苗的各类医疗机构,全都不知情?比如广东省疾控中心就声明,没向任何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那么其他省呢?
此案暴露出的法律松懈、监管漏洞已无需多言
庞某疫苗案,之所以让人出离愤怒,有两个最关键的原因。首先是时间跨度长达5年,居然瞒天过海。警方估算,涉案疫苗恐有200万支,但具体数量已经无法统计。
那么,是不是要把这200万支疫苗的使用对象全部找到,然后重新给他们注射合格疫苗呢?这个工作量从现实角度来看,不可能完成,只能作罢。
其次,庞某是惯犯。在2009年,她就因为卷入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案件,而被判3缓5。正是在缓刑期间,她又重操旧业,制造了这起惊天大案。现在看来,这个缓刑是不是起到了纵容她继续犯罪的效果?
更可怕的是,这种纵容可能还在继续。请注意,庞某和其女儿,已经被移送检察院起诉,移送的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罪。有医疗律师指出,她们的行为所涉嫌的罪名,不仅仅是非法经营罪,而应包括量刑更重的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
再来看监管漏洞。监管有漏洞,除了监管体系自身就是这类行为的受益者外,和行政体制的设计有很大关系。根据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负责疫苗监管的是食药监局,负责疫苗采购的是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的主管单位是各地卫计委)。
但是,地方食药监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卫计委要低半级。在国内的政府部门内,下级要去监督上级,可能性微乎其微。据财新网披露,一位曾在地方食药监局工作的官员表示:“让我们管卫计委,根本管不了。下级怎么管上级?”
然而危害最大的,还不是事件本身
中国人恐惧疫苗。
最近这几年,持续发生了一些婴幼儿注射疫苗后死亡的案例。这些个案,并不能推导出“注射疫苗导致孩子死亡”这个结论。有一种可能是,注射疫苗在前,死亡在后,两者却被以因果关系联系起来。但是,在这类新闻的跟帖里,最热门的往往是“疫苗本身就是病毒,能不打就不打!”
疫苗能不打就不打,是极大的误区。从总体来看,注射疫苗非常必要,而且非常安全。这两个“非常”,没有一点夸张的成分。怎么说国人才能相信呢?一句话就够了:这是世卫组织强烈推荐,各国强力推行的政策。
如果你对这一话题有兴趣,可以看我们以前的专题《婴儿接种疫苗后死亡,以后能不打就不打了?》。
但是,遇到这次事件,所有的科普工作都可能会灰飞烟灭。一句“疫苗安全”不等于“中国疫苗安全”,就让人哑口无言。在朋友圈里,看见很多年轻的母亲,在为要不要给孩子打疫苗而纠结。这就是这起事件,造成的最大的次生灾害。
【结语】:昨天夜里,食药监总局发布消息,责成山东食药监局把这批疫苗的流向查清楚。作为弥补措施,查清去向算是第一步要做的。后续的追踪和处理,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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