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子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所谓“无为而治”,就是通过无为而达到天下大治。老子所说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也不做。他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无为”,并非是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而有为。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25
- 没空上网看新闻?本周政采大事都在这里哦!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7
- 招标人如何提高工程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工程招标分为可变时间和不可变时间,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不可变时间的规定,尽量压缩时间,并提前做好准备。我们给您总结了10点经验!发布者:dongxiaoou2017-04-11
- 在我们的日常采购活动中,经常遇到公开招标不够法定家数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导致废标的情况,耗费了采购人、代理机构很多时间和精力,且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2013年2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74号令),该办法第二十七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界有不同的意见和做法,根据笔者的理解和经验,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有六大注意事项。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4-10
- 判定供应商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很重要的一个判定依据是供应商是否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那么,对供应商的罚款达到多少金额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呢?《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即属于政府采购中供应商的重大违法记录。那么,该条中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全国各地的情况一样吗?政府采购领域第一款APP易采通、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梳理发现,各地的规定差异发布者:bailing2017-04-07
- 自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四年以来,历经多年的制度建设和不断的完善,先后出台了多部法规条例和办法。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泛,市场占有份额的越来越大,“政府采购”越来越成为各供应商激烈竞争的目标。发布者:dongying2017-04-01
- “目前来看,100万元以上的目录外项目,有部分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介绍近年来国采中心接受委托的目录外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发布者:zhaoyingkun2017-03-31
- 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它作为一种高效透明的采购方式,其作用已经被社会各界所认可,并在政府采购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对于政府采购招标,我们谈得最多的就是政府采购招标的规模和效益,而谈到政府采购招标的成效,人们关注最多的就是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而事实上,政府采购招标的效果如何,采购人是否满意,等等,这些问题均能反映出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综合效果,即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质量。发布者:dongying2017-03-31
- 评审专家在开标前是保密的;评审专家的打分直接影响着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那么,什么样的人能够成为评审专家呢?评审专家评标一次能赚多少钱呢?
发布者:zhangjing2017-03-28
- 3月18日,微信圈里出现了一则有关政府采购结果的公告信息:国内某市政府就政务外网服务云项目,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向社会进行采购,项目采购预算495万元,国内某知名互联网公司以0.01元的价格竞得此标。公告甫出,在业内引起了反响。有人认为这属于低价恶性竞争,有人认为这违反了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也有人认为这是市场竞价的合理结果,种种观点,见仁见智。
发布者:tianfenglei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