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采购人提供”也不能免责

      “招标文件的这部分内容都是采购人提出的,有疑问你去找采购人吧。”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在接到落标供应商的电话质疑时,不耐烦地回复。   “那我们就走着瞧!”供应商愤怒发布者:adstarmin2006-10-26
  • 胡乱尝试不可行

    发布者:vitadmin2006-10-26
  • 胡乱尝试不可行

      “不尝试怎么知道不行呢?任何保守的做法都不利于社会的进步。我们采用‘茶话会’式评标,无非是想为评标专家提供一个宽松的评标环境,让他们能自由讨论,取长补短。而且这样标书就可分着开,节约时间,提高评标效率,还可节发布者:adstarmin2006-10-26
  • 不可忽视的“二十天”

    发布者:vitadmin2006-10-19
  • 不可忽视的“二十天”

      主持人:某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遇到如此情况,该项目招标于××年9月17日上午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前因为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宣布该项目废标,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重新组织招标。于是,采购代理机发布者:adstarmin2006-10-19
  • 特例迟到 该否特办

    发布者:vitadmin2006-10-16
  • 特例迟到 该否特办

      某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一医院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至时间为某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该县医院综合楼509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当日在该医院会议发布者:adstarmin2006-10-16
  • 丁就是丁 卯就是卯

    发布者:vitadmin2006-10-11
  • 丁就是丁 卯就是卯

      某招投标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电脑,招标文件声明,投标截止时间为5月26日上午10点。5月18日,该代理机构应采购人要求,公示并向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有关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要求“参与投标的台式计算发布者:adstarmin2006-10-11
  • 真假难辨源于是非不清

    发布者:vitadmin200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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