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法”与“不合法”,这是一个判断标准。还有第二个标准吗? 在日常工作中,笔者时常听到一些单位的政府采购负责人或从业人员在介绍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时,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等字眼,迫不及发布者:adstarmin2009-06-15
- 发布者:vitadmin2009-06-12
-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在装备制造业招标采购活动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违法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比较突出。他认为,这些做法明显违反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采发布者:adstarmin2009-06-12
- 发布者:vitadmin2009-06-12
- 发布者:vitadmin2009-06-08
-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到了一份“与众不同”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企业并不是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而是一家没有符合资格要求的“准供应商”。原来,该项目为了保证供应商的实力,提出了要求供应商的注册发布者:adstarmin2009-06-08
- 发布者:vitadmin2009-06-05
- 日前,为了在政府采购中加大对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倾斜力度,辽宁省财政厅发文要求,对纳入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可以发布者:adstarmin2009-06-05
- 发布者:vitadmin2009-06-03
- 近期,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在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 在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政府采购发布者:adstarmin200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