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谈判小组应注重“谈”的能力

    发布者:vitadmin2009-11-23
  • 谈判小组应注重“谈”的能力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发布者:adstarmin2009-11-23
  • 再忙也不能乱了方寸

    发布者:vitadmin2009-11-20
  • 再忙也不能乱了方寸

      ■如何应对日渐增多的质疑(一)    编者按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的不断推进,多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都日趋规范,但让从业人员意外的是质疑反而越来越多。日渐增多的质疑让许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接不暇,有的发布者:adstarmin2009-11-20
  • “重大违法记录”应明确界定

    发布者:vitadmin2009-11-20
  • “重大违法记录”应明确界定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又出现了一次由于“重大违法记录”要求不明确而造成的质疑案例。据该代理机构负责人介绍,在此次采购过程中,有两家供应商的实力雄厚,报价也旗鼓相当。但是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的时候,发布者:adstarmin2009-11-20
  • 抽不到评审专家怎么办?

    发布者:vitadmin2009-11-19
  • 抽不到评审专家怎么办?

      ■“抽不到评审专家怎么办?”专题报道    编者按 “项目马上就要开标了,抽不到评审专家怎么办?”这个问题,已被许多采购人单位问了无数次。尤其是在各种各样采购人单位代表聚会的场合,这个话题都会成为讨论的焦点发布者:adstarmin2009-11-19
  • 采购人应避免需求泛化

    发布者:vitadmin2009-11-19
  • 采购人应避免需求泛化

      与部分违规提出倾向需求的采购人不同,现实中有部分采购人在提采购需求时,不指定品牌、不要求进口产品。他们要求很“低”,仅用“只言片语”对采购中心说出所购产品的基本功能、所需采购的数量后,便全部交给采购中心发布者:adstarmin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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