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回避 不妨给“曾经属于”加个年限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系统工程进行采购。该项目为了保证原始设计方案和建设所需参数的科学准确,从立项之初到编制采购文件,都邀请了相关专家到场“出谋划策”。    随着前期准备工发布者:adstarmin2009-12-15
  • 呼唤职业精神

    发布者:vitadmin2009-12-11
  • 呼唤职业精神

      日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受理原本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术中神经导航系统的采购需求后,发现此设备与《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一款首购产品用途相近、功能类似。经过与采购发布者:adstarmin2009-12-11
  • 应避免中标供应商擅自分包

    发布者:vitadmin2009-12-08
  • 应避免中标供应商擅自分包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时会出现“供应商中标后,又将中标的项目进行分包,由更多供应商一起来履行合同”的现象。《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中标后的“分包”作了这样的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发布者:adstarmin2009-12-08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