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公开部门预算是大势所趋

    发布者:vitadmin2010-04-16
  • 公开部门预算是大势所趋

      “中央财政总预算是在各部门报送预算的基础上编制的,更细的数据主要在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中体现。”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的话音刚落,国土资源部就率先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0年的部门收发布者:adstarmin2010-04-16
  • 中标公告不能从简

    发布者:vitadmin2010-04-08
  • 中标公告不能从简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政府采购中标信息是必须公告的内容。根据此办法,中标公告应当包括发布者:adstarmin2010-04-08
  • 高价中标应让专家说明理由

    发布者:vitadmin2010-04-02
  • 高价中标应让专家说明理由

      近来,许多地方为加强政府采购价格的管理,消除高价中标现象,纷纷出台规定,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对评标价格负起责任。某地还规定,一旦在检查中发现有成交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且集中采购机构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将被采发布者:adstarmin2010-04-02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整体和局部有待权衡

    发布者:vitadmin2010-04-02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整体和局部有待权衡

      在政府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对于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各方有不同观点。从设置履约保证金的初衷来说,有关部门是希望借此对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进行有效制裁。供应商在取得中标资格后如果撤标、不签发布者:adstarmin2010-04-02
  • 只有两家谈判 批准后再继续

    发布者:vitadmin2010-04-02
  • 只有两家谈判 批准后再继续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应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但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发布者:adstarmin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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