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中,评审专家名单需要公布吗?答:必须公布,公布时间为评审活动完成后,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活动完成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评审专家名单,并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发布者:huajingjing2019-05-12
A公司中标后又被废标,此项目做废标处理,是否合理,为什么?谁应该为此项目出现的问题负主要责任?针对这两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总编辑刘亚利。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5-10
日前,有采购代理机构在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提问,某供应商投标一个采购项目, 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却没有包含本项目内容,是否列为无效投标?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5-09
“重大变故”是什么意思,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解释,以致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如何理解“重大变故”的内涵存在诸多的解读。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5-09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以安排唱标环节吗?答:不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评审环节要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安排唱标,那么很容易造成串通投标。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5-05
一些采购人在退履约保证金时遇到了这么一个难题:中标企业注销了,不知道履约保证金应该退给谁、怎么退。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5-05
采购项目终止后可以更换采购方式吗?答:可以,但如果该项目的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使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需报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5-03
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的每一个当事人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把握该项斗争的认识的深刻性、部署的衔接性、推进的平衡性、打击的持续性、斗争的策略性、治理的协同性,积极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4-30
山东省某公安分局日前组织开展乘客电梯采购项目,预算36万元,采用的是竞争性谈判。第一次5家企业来投标,其中3家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剩余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按无效标处理,重新招标。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4-29
笔者是反对这种将“婴儿同洗澡水一同倒掉”的做法的,也不赞同政府采购低价中标一定会低质的说法,他们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简单地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其影响是相当大的。发布者:zhaozhiming201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