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于2006年12月11日印发的《关于发布〈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黔财采〔2006〕42号)同时废止。发布者:liuhao2016-03-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公布事项的授权,现将修改后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发布者:liuhao2016-03-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发布者:liuhao2016-03-28
- 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以及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由主管部门依法统一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发布者:liuhao2016-03-28
-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发布者:liuhao2016-03-28
- 计算机设备(批量采购)。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 网络设备(协议供货)。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网络连接设备、网络检测设备、服务器(单台5万元以上不列入协议供货)。发布者:liuhao2016-03-28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2]56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6-2017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吉林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者:liuhao2016-03-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发布者:liuhao2016-03-28
-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市级2015-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发布者:liuhao2016-03-28
-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过程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发布者:liuhao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