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是否所有部门都要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省级部门统一制定,盟市、旗(县、区)级按照省级部门制定的目录执行,不得另行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各部门可结合自身业务和行业特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如需制定,须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后实施。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内蒙古《全区集采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版)解读》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全区集采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年版)解读》进行了摘选发布。
    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盟市是否必须执行自治区一体化系统的政采流程?

    2021 年1 月之前,未纳入试点的盟市(含旗县)可不执行自治区财政厅一体化系统中的政府采购流程。但2021 年1 月后,盟市(旗县)应当执行自治区财政厅一体化系统中的政府采购流程。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采购人应如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采购人的内控制度建设上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环节控制、制度控制、岗位控制上应有明确的规定;二是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等岗位之间相互分离;三是采购实施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核算部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明确了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自治区对于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如何合理划分标段?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于标段划分没有作出规定。但在采购实践中,把一个大项目划分为若干标段实施采购,对于采购人来说,可加快项目实施,分散采购风险;对于供应商来说,可选择自身优势明显的标段参与竞争。但采购人在划分标段时应注意以下两点,避免带来不必要的质疑、投诉和废标风险。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采购限额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云平台服务如何采购?

    采购限额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云平台租赁服务采购可参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适用竞争性磋商或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于政府购买云平台租赁服务,在有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续期采购方式,一年一签合同,总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履行时间。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如何区分集采目录内项目和集采目录外项目?

    “云平台”的实质就是云计算服务,而“云平台租赁”本质就是通过租赁的形式采购云计算服务, 所以,“云平台租赁”应属于“云计算服务”,应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采购人自行组织政府采购是否可以外聘相关专家?

    采购人如果自行组织采购的能力不足,应当委托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在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环节,采购人可以临时聘请专家来协作自己做好需求论证和验收等工作。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 部门集采目录项目,是否可以低于采购限额标准?

    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未区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即无论是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应执行一个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发布者:xieyanjun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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