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905家采购人共享19万条商品行情
编者按 “数说政采”是《政府采购信息报》“监督与管理”版面每逢年初和年中推出的系列报道。2010年9月,“监督与管理”版面推出第一轮“数说政采”系列报道,用数字说话,详解各地2010年上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从本期开始,第二轮“数说政采”正式推出,一系列数据也将同时发布,用以反映各地2010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全貌。“监督与管理”版面希望能够用这一串串鲜活的数字来真实呈现各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与读者分享各地政府采购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之后的喜悦。
广东全省统一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充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7905家采购人共享19万条商品行情
7905家注册采购人单位、10113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985家注册供应商、402个商品品牌、28635条商品及配件信息、199010条商品及配件行情……经过2010年全年的攻坚,广东全省统一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惊艳亮相”。截至2010年年底,广东省省级和1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电子采购平台已完成培训上线,实现统一联网采购,其中包括广州、汕头、湛江、河源等地的所有采购单位;其他各市也作好了全覆盖式上线运行的准备。
“进展良好,成效喜人。”广东省财政厅在对广东全省统一电子采购平台建设工作的点评中使用了这样的评价。可以说,海量信息、资源共享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已惠及广东全省,受益的是该省政府采购各方主体。
打破价格联盟 行情全省共享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广东全省统一的电子采购平台整合了全省的政府采购资源并实现共享,其中包括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商品信息资源共享、商品行情资源共享、供应商资源共享等。随着参与全省联网电子化政府采购“队伍”的壮大,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也完成了基本覆盖各地采购人日常采购的协议商品品牌和型号,一个完整、方便、快捷的网上政府采购“商城”就此实现,同时借助电子化手段实现对采购价格的有效控制、对采购行为的全程监控,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透明。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商品行情和交易信息的共享,已让“连续可比的价格信息体系”在广东省从设想初步变为现实。目前,各地协议供货商品成交价格都要到电子采购平台上来“晒阳光”,这样即使是通过二次议价或电子反拍的政府采购活动也具备了后期成交价格监控,协议供货“价格联盟”被打破,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无盲点监控 提升监管水平
“无盲点监控”是广东电子采购平台的又一特色。“无盲点”就等于“全覆盖”,广东电子采购平台预算、计划、协议供货限额等控制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确认、协议供货商品行情更新等催办预警点让政府采购监管行为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活动时,系统能够自动记录他们的各种操作行为,各个采购单位协议供货商品的订购、议价、反拍情况也一目了然,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可根据权限设置通过系统监督检查采购项目整个交易过程,暗箱操作失去了滋生的土壤,违规采购无法通过层层关卡,这种采购全过程的“无盲点监控”丰富了广东政府采购活动监管手段,提升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各项功能上线 准备全国互联
去年年底,广东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等10个省直单位成为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与之相配套的系列专项培训也同步展开。在此基础之上,今年1月招投标系统正式上线,试点单位范围扩大,电子采购平台的功能逐步完善。
完成了2010年的既定目标,广东电子采购平台2011年建设任务直指全省全部覆盖,继续丰富各种资源信息库,并达到全省充分共享。与此同时,广东省财政厅还会加快推进广东电子采购平台与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平台数据与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的无缝对接以及平台功能的纵向和横向拓展,确保人大、纪委、审计等部门都能实现在线监督政府采购交易活动。
注重制度建设 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出台15个配套管理办法 处理7起投诉
2010年对于广东省财政厅所有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来说是异常忙碌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他们不仅迎来了《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正式实施,还马不停蹄地围绕这个中心制度构建广东全省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以此保障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现。与此同时,他们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处理投诉、受理群众信访,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于是,在2010年,包括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和政府采购文本规范共3个部分15个配套管理办法在内的《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出台,7项供应商投诉被受理, 6项网络问政和10项群众来信问政被回复……
加强制度建设 构建法治政采
依据《政府采购法》制定的《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作为我国首部政府采购地方立法,其规定毕竟以框架性和原则性的条文为主,无法对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一一详述。于是,更具操作性的《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于2010年出台了。其实,在《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制定过程中,出台一个更具体、更全面的工作规范就已在广东省财政厅的工作计划之中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出台之前,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在法规处和部分地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对广东全省现有的政府采购制度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可以说,《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为《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施行做好了衔接和完善工作。
《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出台之后,《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复审管理办法》也进入了草拟阶段,并预计于2011年年内出台。
规范权力运行 实行联席监管
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广东被付诸实践。广东省财政厅会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明确分工,并积极配合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与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的对接工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与此同时,广东省财政厅还专门部署对各项政府采购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这一工作原则的引领下,明确权力行使依据及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运行流程,逐步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相关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依法用权、科学用权。
全面不留死角--广东省财政厅在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过程中始终遵循这一原则。他们特别注重对采购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对采购方式的确定、标书制作、评标定标和采购验收进行重点监管。
受理投诉7起 回复信访16件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负责人员表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和群众信访是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方式之一,处理好政府采购投诉和群众来信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的重要举措。
2010年,广东省财政厅正式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7项。在投诉处理中,他们仔细核查投诉项目的相关材料,积极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获取有关证据资料,充分发挥内部合议机制,及时与法规部门商议,做到程序合法、决定准确。与此同时,他们还对6项网络问政和10项群众来信问政进行主动沟通、认真核实、及时回复,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耐心解释,并积极主动地宣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展开对高层次人才及科研创新团队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研究
给力经济转型 新增三类扶持创新采购主体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推动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优先采购及首购、订购,是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又一特色。2010年,广东省财政厅提出了“注重政策功能导向,加快提升政府采购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执行力”这一崭新理念,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审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的作用,积极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贡献力量。
2010年,《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第二期)》完成公示和公布,7个类别155款产品成为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新军。与此同时,广东省还新增了3类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主体,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采购重大机电设备装备的,须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完善政策功能相关办法
广东省在2009年就建立了政府优先采购以及首购、订购自主创新产品的体制机制,经过一年多的不断推进,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发布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两期,共认证自主创新产品近300款,类别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
广东省财政厅认为,出台清单的前提是做好准确的认定,只有这样才能让清单真正落实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作用。为此,广东省财政厅积极配合广东省科技厅,完善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办法、标准、程序。他们还紧密跟踪自主创新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了解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收集他们对现有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多部门进行深入商讨,为出台政策的补充办法进行积极准备。
在这样的情况下,《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第二期)》于2010年正式出炉,积极扩大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范围和数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政府采购需求。
推进创新认证 扶持新兴产业
2010年,广东省财政厅还积极展开了对高层次人才及科研创新团队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研究,这在全国也是一个创新之举。广东省财政厅认为,对其生产或开发的自主创新产品,可结合其所获得的奖项和科技含量,对其投标价格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使其能优先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并对其利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开展科研活动所需的高精尖设备提供政府采购的便捷通道。
与此同时,广东省财政厅也在抓紧研究政府采购首购、订购政策。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他们将会在2011年选择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扶持并优先发展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和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试点,会同广东省科技厅研究制定政府首购、订购具体办法和措施,建立相关产品或技术的政府首购、订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