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政府采购半年节约资金580万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22 09:14:16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2013年以来,宾阳县从加强监管、规范程序、科学定标、强化信息发布等几方面入手,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执行力度,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节资效果明显。
该县充分发挥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约束,每个环节都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使整个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下操作。同时,规范化开评标程序,择优定标结果。在项目的具体采购中,从准备工作到具体组织实施;从采购文件的编制到采购文件的审核、会签、印发、发售;从收取投标保证金到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做了详细分工和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此外,强化信息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按程序审核后,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络平台上发布。
2013年1—6月份,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共计进行241宗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892.42万元,实际采购成交资金8311.24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581.18万元,节约率为6.54%。
该县充分发挥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约束,每个环节都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使整个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下操作。同时,规范化开评标程序,择优定标结果。在项目的具体采购中,从准备工作到具体组织实施;从采购文件的编制到采购文件的审核、会签、印发、发售;从收取投标保证金到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做了详细分工和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此外,强化信息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按程序审核后,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络平台上发布。
2013年1—6月份,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共计进行241宗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892.42万元,实际采购成交资金8311.24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581.18万元,节约率为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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