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采购规模同比增长超五成
图为洛阳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现场。
今年采购规模已经达到49.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78亿元,增长50.72%,节约资金6.42亿元,综合节支率为11.4%。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日前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得到的一组数据。
据了解,洛阳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市直部门监督员、评审专家、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市本级规模同比增长超六成
会上,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市今年政府采购工作情况。2011年,洛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电子化采购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突破和新发展。
据悉,截至目前,洛阳市本级今年已完成采购项目489个,同比增长4.3%;项目总预算金额17.06亿元,同比增长60.31%;中标金额15.39亿元,同比增长64.38%;节约资金1.67亿元,综合节支率为9.8%。另外,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质疑19次,答复率和供应商的满意率均为100%,实现了零投诉。
在制度建设方面,今年,洛阳市财政局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印发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为了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出台了《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评标现场秩序和纪律管理,洛阳市财政局要求所有参与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填写“供应商诚信自律承诺书”,评标专家在评审前必须填写“评标专家评委承诺书”,并对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另外,洛阳市财政局还注重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充实专家队伍,在项目采购时严格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积极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
此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洛阳市结合自身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正在实施或试点信息管理、专家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备案管理等4项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块。
五点建议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听完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报告后,市直部门监督员和评审专家等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洛阳市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赞扬了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程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热情服务预算单位、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认真编制标书、公正主持开标评标等做法。
针对目前政府采购的现状,与会人员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首先,进一步加强专家库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建立评审专家考核管理机制,淘汰不合格专家;其次,加强针对评审专家、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培训,为其搭建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的平台,提升专家评审能力,提高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的标书编制水平,增强供应商所编制投标文件的质量,避免投标失误;第三,监督员应更加认真负责,严肃评审现场纪律,维护评审现场秩序,规范当事人言行;第四,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的前提下,加快采购计划下达和采购方式审批速度,推行电子化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最后,加强对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跟踪问效,将采购项目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洛阳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静在总结发言时要求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快评审专家库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