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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发布采购信息15781条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1-04-07 10:24: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强化基础工作 打造电子化采购平台

目前,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新版旧版同时运行。

  2010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采购办”)在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手段方面继续创新。不仅完成了省本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试运行测试,还着力完善机制体制、发挥政府采购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重点监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评审专家管理。

  湖南采购办有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所有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目的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让湖南的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阳光、透明、公开、公平。因此,他们特别注重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以便政府采购接受财政部门监管的同时能够经得起社会各方面的考验。他认为,只有这样,其他各项监管实践才更有意义,也更加有利于湖南政府采购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据悉,2010年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总量为15781条,在财政部的统计中位居全国各省前列。

  大力推行电子化采购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切实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推行电子化采购手段势在必行。湖南采购办着力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朝着采购监督网络化、采购管理精细化、考核评比客观化、采购决策科学化的方向打造湖南省本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2010年,湖南采购办通过公开招标组织专门力量开发电子化采购平台,先后完成了软件招标、硬件招标、平台调试等工作。据了解,湖南采购办计划在2011年内完成市、州一级政府采购电子化,3年以内完成县区一级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应用和网络覆盖,最终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大市场,实行全省联动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新局面。

  与此同时,湖南采购办一直坚持政府采购信息借助网络化手段应及时公开,要求本省所有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处理处罚决定都及时网上公布,亿元以上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率也位居全国领先地位。

  完善采购制度体系

  2010年,《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出台了。这是湖南采购办为贯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建立的绩效考核机制。在这一机制之下,基础工作、规范管理、规模与效益、信息统计、宣传和调研、工作特色和亮点6个方面成为了各地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计分指标。湖南采购办希望通过此举量化考核,并对考核绩效进行排名,对勤政、廉政提出更高的要求。2010年10月,《湖南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办法》也由湖南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同时对以前出台的已不适合改革发展需要的文件及时废止。

  湖南省政府采购协会于2009年成立,2010年这一行业性组织进一步发挥了自身作用,围绕“协调、服务、诚心、自律”的办会宗旨开展工作,审议通过了《政府采购行业自律公约》,组织开展了“十佳”代理机构评选活动。

  完善监督管理模式

  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10起、信访举报13起,依法处罚了4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湖南采购办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在处罚4家供应商时,湖南采购办采取了逐一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的方式,使得对方真正认识到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规范专家管理也是湖南采购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他们不断丰富和完善评审专家库,2010年共征集评审专家近300人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严肃查处了一名评审专家,将其清除出库并予网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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