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政府采购规模135.21亿元
原标题:陕西:梳理十年成就 规模增长逾11倍
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召开纪念《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陕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新泉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人大预工委、省纪委、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并致辞。
来自陕西省级有关部门政府采购处室、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各设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及政府采购中心、部分社会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等共计9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十年成效体现在五个方面
苏新泉表示,召开座谈会既是为了纪念《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也是为了全面梳理十年来陕西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
苏新泉认为,十年来陕西政府采购改革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规模不断扩大,实施范围日益拓宽;政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日益凸显;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技术手段不断创新,电子化政府采购全面推进;采购队伍不断壮大,"管采分离"体制普遍建立。
在苏新泉看来,十年改革,陕西政府采购相关各方风雨兼程,既有显著的成绩、成功的经验,也有起步的艰辛、推进的阻力。其中,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监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累计节支逾75亿
苏新泉表示,十年来,陕西政府采购已经从初期的粗放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依法采购、规范采购蔚然成风,"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开竞争、优质采购"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良好的环境带动了政府采购规模的逐年扩增。
据统计,2012年陕西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为135.21亿元,与2002年的10.93亿元相比增长11.4倍。其中,工程项目采购额48.37亿元,占采购规模的35.7%,成为政府采购的"重头戏"。全省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75.25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0.8%。
同时,采购范围也由当初的办公设备、维修工程、车辆保险拓展到部门专业设备、社会公共工程和特殊服务领域,日益增多的民生项目则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新亮点。例如,该省成功实施了中小学免费教材、基层文化建设、乡村卫生建设、农家书屋、农机具、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项目采购,凸显了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苏新泉提出,下一步陕西政府采购还将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大力倡导政府购买服务为契机,不断拓展采购范围,扩大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规模。
宏观调控作用凸显
在苏新泉看来,十年前,政府采购的功能更多地体现在节约财政资金和源头治理腐败两个方面。十年后,政府采购作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效果会越来越好。政府采购通过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可以起到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2012年,陕西全省共采购节能、节水产品20.9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85.47%;采购环保产品9.32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42.49%。
另外,通过严格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需求,不仅可以保护本国企业市场份额,促进本国企业发展,而且还能促进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创新。2012年,随着《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实施方案》的出台,3家信用担保机构、14家合作银行开始在全省范围内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提供履约和融资担保,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投标成本,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支持。
苏新泉表示,今后陕西仍将继续强化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列入"清单"(或目录)的节能、环保产品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执行力,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从业人员队伍越发壮大
十年来,陕西政府采购监管队伍已发展壮大到406人,各级设立政府采购中心118家,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这些人是全省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力量。同时,全省甲级、乙级社会代理机构也发展迅速,承担了一些专业设备采购的任务。此外,全省审核入库的评审专家达到2398名。
苏新泉表示,十年来,全省政府采购监管人员、代理机构人员以及评审专家等,均能以法律为准绳、以规章制度为根本,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学法、依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提高。
在全面梳理十年改革成果的同时,苏新泉提出,政府采购改革发展任重而道远,推进制度创新、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的任务依然艰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的效率性、社会代理机构的公平性有待提升,评审专家不适应电子化评标等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信息化建设速度不能完全满足政府采购监管、操作执行需要,部分采购人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依然存在。面对这些问题,政府采购各方只有不懈努力、勇于奉献,这项事业才会更加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