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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上半年集中招标采购占比78.1%

作者:戴海燕 发布于:2010-08-02 16:19: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宿迁市政府采购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严格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坚持规范操作,确保应采尽采。1~6月份,全市共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523个,协议供货489项,共完成采购预算3.02亿元,实际采购支付资金2.6亿元,节约资金0.42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3.91%。

  一、资金效益显著提高。宿迁市始终把节支增效列为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采购预算管理,最大限度地为采购单位节约资金。

  一是看项目适用的采购方式,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都要实行集中采购,变更采购方式要填报重大事项申请表进行审批;二是看是否有超预算,做到少花钱办好事,把好资金使用关;三是看有无计划和领导批准,保证采购项目不违规违纪,从源头上控制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的问题。

  二、政府集中采购成为主流。1~6月份,全市集中招标采购占总采购额的78.1%,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均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的法定媒体上公开发布信息,整个招标过程由监察、财政、公证等部门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三、采购操作程序规范透明。一是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完善、透明。对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及要求由政府发文公布执行。二是健全制度,从严监管。制定了供应商诚信管理制度、开标评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违规处罚等制度,对违规供应商及时查处,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三是建立专业的评审专家库。目前已聘任涉及综合经济、建筑装潢、IT软件、专用设备、环保绿化等9大类别290多名高素质专业人员为评审专家。每次开标,评委全部通过语音通知系统自动抽取,并组织评委独立评标、决标。四是对集中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管,设置政府采购评标监控直播室,财政、监察部门专人参与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确保集中采购操作规范透明。

  四、社会效益日益显著。由于该市政府采购对供应商推行“廉政准入”和“诚信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市场准入管理,通过对供应商综合打分评定信用等级,打造规范有序工作环境,政府采购社会效益日益显著。

  一是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为广大的供应商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二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推行“阳光工程”后,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铲除了权力寻租的土壤,规范了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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