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供应商资格预审
通过资格预审者众随机抽取质量有保障吗?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20-09-30 13:38: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针对资格预审供应商报名数量过多的情况,有网友在易采通APP有问有答提问:是否可以设置一些前置条款,比如说收取报名费?有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表示,这样至少可以增加收入,同时,因为有了门槛,供应商会更加谨慎,没实力或是没想中标,就会掂量掂量要不要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但《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刘亚利提醒,不能设置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前置条件,如收费或者入库等等。减少不适格的供应商随意参与,只能是在不歧视不排斥竞争的同时,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设置特定条件。这个特定条件设置好了,供应商也可自动对照是否参与,降低盲目性。
还有从业人员提出,为了减轻资格预审的压力,是否可以先随机抽取达到法定数量的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如果抽取到的供应商审查不通过,再继续随机抽取补充,直到抽取到符合资格审查的为止?
有业界人士表示,这种方式将大大减少采购的代理机构的工作量,先审资格再抽取的做法会大大降低采购的效率。但业界专家提醒,先随机抽取再审资格的做法这不仅不符合法定程序,而且也会显失公平。先审资格再随机抽取,给予了合格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但先随机抽取再审资格的做法,包含了不合格的供应商,对合格供应商是不利的。
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让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保障呢?
业内专家林柳枝认为,资格预审有两种审查机制,一种是合格制,另一种是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就是我们现在的普遍做法,即根据项目需求设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只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定性评价”,所有合格供应商都有平等进入下一程序的机会。
有限数量制则是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根据项目的大小、技术复杂程度以及对参与供应商数量的预估等情况,设定综合评分前几名的供应商进入下一程序。有限数量的资格预审机制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更为适用,因为此机制可切实有效地优选供应商,避免大量对项目实际需求不了解、对自身履约能力估计不足的供应商盲目参与竞争,产生不必要的企业经营成本支出,同时也增加了采购人、釆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工作负担。以上这些都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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