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内蒙古集采目录规定的紧急采购?
作者:谢言俊整理 发布于:2020-09-25 10:12: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对于紧急采购,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未有明确的概念定义。一般来说,紧急采购包括两类,一是为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发生的采购行为,如发生地震、水灾、火灾、传染性疾病、战争等突发事件。而突发事件必须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界定——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二是由于意外事件,如不立即采购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或者不能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