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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目录内物业服务应如何选择采购方式?

作者:谢言俊整理 发布于:2020-09-25 09:58: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物业服务在采购方式选择上,可参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进行采购。对于政府采购物业服务,在有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续期采购方式,一年一签合同,总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履行时间。
 
  但政府采购物业服务时,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 号)通知,明确今后将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即,以往由政府部门主导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取消。已取消的物业资质不能再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或者实质性条款,已取消的物业资质也不能作为加分项。
 
  二是价格分控制在10—20 分为宜。选择物业管理单位,实质是服务能力竞争,不是价格竞争。过多地依据报价高低确定中标成交人,会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服务项目价格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报价分值不宜过高,控制在10-20 分为宜,适当强化服务质量的权重。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摘自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全区集采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年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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