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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有数量限制吗?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20-08-24 17:48: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均没有关于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规定,那么目前实际中普遍选定3名中标候选人的法律依据在哪儿呢?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那么,如果在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就应该遵循《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所以,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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