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遇到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
作者:张建芳 发布于:2020-08-24 16:03: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某单位的物业管理原本由自己的后勤部门负责,体制改革后要求向社会专业单位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该单位在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中,面临着如何处理原后勤部门的工作人员等问题,这就为之后的采购工作留下一些待解决的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各个地方的发展不同则成因也不同,正是因为体制改革让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如果没有改革,一切遵循旧例,就不存在这种因改革而显示出来的冲突。”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志坚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政府采购中,以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遇到这类问题最多,主要涉及到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制的问题。”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高级工程师马正红看来,有两种情况容易产生历史遗留问题:“一种是原本由采购人自己负责的项目,后来进行体制改革要求面向社会机构招标,最初招标时要求分流多少人的就业;另一种是采购人想更换供应商,之前中标的供应商正在履约,但采购人不满意想更换供应商、重新招标,这时可能涉及不同供应商的交接甚至中间可能有隐藏矛盾等问题。”
那么,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如何妥善解决呢?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采购人应该注意些什么?
在业界专家看来,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采购人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概括起来,主要有五大注意事项:
一是要注意将资产处置与采购服务分开。“采购人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但要注意资产的处置与采购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须严格分开,不能在一个项目中同时出现。”杨志坚在接受采访时强调,“资产处置是按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政府采购则是按政府采购法来进行。如涉改制,人员安置则是原改制单位中应处理的问题,不属于采购环节的问题。”
二是应在采购文件中进行披露。“如果历史遗留问题是作为采购需求的部分,则需要充分披露。”杨志坚提醒,如果采购文件没有进行说明,后续与供应商协商没有谈妥时,容易被供应商指责隐瞒历史遗留问题,引起无谓的争端。
三是不能提不合理的要求。马正红认为:“对于物业等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采购人可以和新的中标供应商商量要求解决人员安置等问题,但是不能提不合理的要求,比如接收人员工资应该按照正常标准。如果开太高,中标供应商可能没有利润可言,也容易引起争端。”
四是采购人应该承担相关费用。马正红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如果费用比较少,供应商为了和采购人维护好关系可能不会计较。但问题不是因为供应商产生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费用应该由采购人承担。”
五是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应该配合协助供应商解决相关遗留问题。“其实历史遗留问题远不止人员安置问题,涉及供应商交接时,还会有档案或设备移交等问题。采购人应该积极协助中标供应商解决这些问题,而不能在中标后什么都不管,引起供应商的不满。”马正红补充道。
“历史遗留问题,各个地方的发展不同则成因也不同,正是因为体制改革让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如果没有改革,一切遵循旧例,就不存在这种因改革而显示出来的冲突。”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志坚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政府采购中,以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遇到这类问题最多,主要涉及到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制的问题。”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高级工程师马正红看来,有两种情况容易产生历史遗留问题:“一种是原本由采购人自己负责的项目,后来进行体制改革要求面向社会机构招标,最初招标时要求分流多少人的就业;另一种是采购人想更换供应商,之前中标的供应商正在履约,但采购人不满意想更换供应商、重新招标,这时可能涉及不同供应商的交接甚至中间可能有隐藏矛盾等问题。”
那么,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如何妥善解决呢?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采购人应该注意些什么?
在业界专家看来,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采购人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概括起来,主要有五大注意事项:
一是要注意将资产处置与采购服务分开。“采购人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但要注意资产的处置与采购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须严格分开,不能在一个项目中同时出现。”杨志坚在接受采访时强调,“资产处置是按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政府采购则是按政府采购法来进行。如涉改制,人员安置则是原改制单位中应处理的问题,不属于采购环节的问题。”
二是应在采购文件中进行披露。“如果历史遗留问题是作为采购需求的部分,则需要充分披露。”杨志坚提醒,如果采购文件没有进行说明,后续与供应商协商没有谈妥时,容易被供应商指责隐瞒历史遗留问题,引起无谓的争端。
三是不能提不合理的要求。马正红认为:“对于物业等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采购人可以和新的中标供应商商量要求解决人员安置等问题,但是不能提不合理的要求,比如接收人员工资应该按照正常标准。如果开太高,中标供应商可能没有利润可言,也容易引起争端。”
四是采购人应该承担相关费用。马正红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如果费用比较少,供应商为了和采购人维护好关系可能不会计较。但问题不是因为供应商产生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费用应该由采购人承担。”
五是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应该配合协助供应商解决相关遗留问题。“其实历史遗留问题远不止人员安置问题,涉及供应商交接时,还会有档案或设备移交等问题。采购人应该积极协助中标供应商解决这些问题,而不能在中标后什么都不管,引起供应商的不满。”马正红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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