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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可以由投标人来唱标吗?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20-08-21 14:52: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唱标人明确应该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是投标人。
  
  实际中,有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担心唱标出错,自己会承担责任,因此安排投标人选取代表来进行唱标,这种做法是不合规的。唱标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如果怕出错,可以安排专门的岗位来对唱标结果进行核对。
  
  延伸阅读:唱标时不能宣布投标人投标无效
  
  在开标现场只能宣布对某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即拒收),而不能宣布任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判定投标无效应当是在开标之后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阶段的工作,而不是在开标时的工作。如果拟在开标时拒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者拟在评标时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否则是不能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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