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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内容有异议如何处理?

作者:易采通app 发布于:2020-06-25 10:58: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小编特别整理了近日易采通网友热议的业内问题与政采同行的精彩回答,看看哪些问题对你有所帮助。

  问: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内容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第四十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问: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供应商二次报价可以和第一次一样吗?

  答:供应商二次报价可以和第一次一样,法律中没有要求每一次报价都要比第一次报价低,所以第二次报价不一定非要低于第一次报价。

  问:中标公告发出几日后,才能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答:应当同时发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问:询价项目能否采用综合评分法

  答:询价方式采购,就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供应商之间比拼的就是价格,最低价中标。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基本都是技术、服务等标准同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所以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问:450万的货物类项目公开招标,需要设多少个评审专家?

  答:5人的评审委员会即可。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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